实施“二十条”优化举措专门明确规定,要严格禁止随意进行封控,此规定为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一刀切”与层层加码这类状况供给了政策方面的衡量标准。然而,严格禁止随意封控并不意味着不开展封控工作,重点在于怎样以科学且精准的方式去理解以及执行。
谁有权决定封控措施
按照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还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具备决定去采取囊括封控在内紧急措施权力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有必要的时候,要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之后才可以施行,并且应当及时朝着社会进行公告。
这表明,街道,无权自行决定实施区域封控管理。乡镇,也没有此权力。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同样不能这么做。法律把这一权力赋予县级以上政府,目的是保证这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措施,是经过审慎评估的。并且是有上级监督的。任何未经过法定主体批准的封控行为,不符合规定。任何未经过法定主体公告的封控行为,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封控
要有明确的疫情前提才会实施区域封控,此前提为被划定成高风险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来看,高风险区的划定不是以整个城市或者区县作为单位,而是精确到单元、楼栋等最小范围。
感染者居住地,以及其频繁活动、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区域和活动区域,是划定依据。这就要求防控工作,必须基于细致的流调,精准识别风险点,避免进行无差别的大范围封控。与高风险区对应的低风险区,实施社会面管控,重点在于减少聚集以及核酸检测。
谁来具体划定风险区
高风险区以及低风险区的具体划定工作,是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去组织专家组来完成的。专家组要依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实际评估结果,进而划定范围,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负责给予靠前的专业指导以及支持。
当划定宣告完成之时,针对该风险区域所开展的防控工作,一概统一交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予以指挥。这样一套流程切实着重突出了决策所具备的专业性以及凸显出层级性,其目的在于全力防止由于层级处于过低情形或者是缺失专业研判这一状况,进而致使出现随意去扩大封控范围的情况。
消防通道绝不能封堵
当进行封控管理操作期间,存在一条绝对不可以被跨越的深红色界限,那便是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清晰且明确地作出规定表明,任何一个单位或者任何一个个人绝对不可以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通道。
这就表明了,哪怕是出于疫情防控的缘故,也绝对不可以采用设置围栏、铁板之类的方式致使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封死,或者安全出口被封死,又或者楼梯间被封死。保障生命通道能够保持畅通无阻,这是一项比防疫更为优先的法定要求,任何借着防疫作为名义的堵塞行为通通都是违法的。
符合什么条件必须解封
“二十条”以及《方案》针对解封条件给出了明晰标准,高风险区持续5天都没有发现新增感染者,并且在第5天达成区域内所有人员核酸筛查全部为阴性之后,就应当及时降低为低风险区进而解封。
这个标准做到了统一并且能够量化,从而将“长时间不解封”的问题给避免掉了。与此同时,《方案》还对几类特殊情况作出了明确,像是在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期间被发现且不存在外溢风险的感染者,是不会被纳入到风险区域判定范围当中的,这进一步展现出了精准性,把对社会面不必要的影响给减少了。
如何整治“一刀切”行为
那些有可能出现的“一刀切”以及层层加码的状况,“二十条”清晰表明了整治的途径。其一,规定地方要严谨地履行属地责任,严格去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其二,构建起整治层层加码问题的工作专班,高效率地处置群众举报的线索并且去督促进行整改。
增强通报公开揭露的程度,对于致使严重后果产生的依照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卫生健康领域、疾病预防控制方面、教育范畴、交通等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同样一定要强化行业的监督指导,透过公开揭露典型事例营造出威慑力,保证政策在基层能够得以精准施行。
做好疫情防控,力度是必要的,然而精度以及温度同样不可缺失。就您身处的小区或者单位而言,在防疫全过程当中,有没有遭遇过和上述所讲规定不相匹配的情形呢?热忱欢迎您来分享自身经历还有看法。


